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按以下方式处理:1. 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及时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2. 申报债权: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等情况。3. 清理财产:清算组清查公司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确定可用于偿债的财产范围。4. 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支付,如清算组的费用、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费用等。5. 按顺序偿债:之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然后是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6. 分配财产:破产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如有剩余,按比例分配给各债权人。7. 终结程序: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依法律规定终结破产程序。若有特殊情况,如存在担保债权等,其清偿顺序会有不同。总之,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的处理遵循法定程序,以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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