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若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应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2. 这是因为复议机关未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作出处理,真正产生争议的是原行政行为。3. 例如,甲对某县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此时甲若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应是某县市场监管局。4. 当复议机关有法定职责却不作为时,原告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复议机关是被告。5. 比如复议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未按规定期限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复议机关就会成为被告。6. 另外,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前置,当事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原行政行为,因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导致当事人无法完成复议程序,此时应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若当事人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复议机关则为被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