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菁菁律师:十余年法律征程,铸就卓越法律服务之路樊菁菁律师在法律领域有着丰富而精彩的履历。2011年大学在读期间便成功通过全国律师职业司法考试,展现出非凡的法律天赋。2012年本科毕业顺利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之后在硕士在读期间,进入中海集团法务部工作,积累了宝贵的法务实践经验。2015年研究生毕业后,在山西晋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于2016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在十余年的法律生涯中,樊菁菁律师积累了各行业法律服务经验,其主要执业领域涵盖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和物业以及债权债务纠纷、刑事辩护等多个方面。她曾任多家公司与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凭借专业能力为众多客户保驾护航。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各类民事案件500余起、刑事案件百余起,处理了大量诸如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侵权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她还曾在工作中代理当事人与中铁某集团、中建某局、北京某政公司等十数家特大型央企国企对簿公堂,追回拖欠款项数千万元,避免了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也帮助当事人追回欠款数千万元,同时还能帮助当事人准确计算剩余未付款项,避免支付重复计算的各种本金及利息。在处理各类财产纠纷、债务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和公司争议方面,樊菁菁律师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表现。80万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代理案案件背景再审申请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服运城中院二审判决,委托樊菁菁律师等向山西省高院申请再审。二审判令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张极支付80万工程款及利息,然而申请人认为原审事实认定、法律关系定性错误。案涉三方系代收代付关系,80万工程款已包含在支付给小梁建筑公司的款项中,应由该公司支付,故而请求法院再审改判。律师办案核心举措1.锁定再审核心,梳理争议事实全面梳理卷宗后,樊菁菁律师明确核心争议为工程款支付主体认定及三方法律关系定性。经过查实,案涉80万工程款系张极施工的附属工程款项,已计入申请人支付给小梁建筑公司的总工程款中,三方实际为代收代付关系,小梁建筑公司系代收方而非施工方,无权扣留款项。2.紧扣证据法律,构建抗辩体系律师援引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工程结算相关依据,从多方面论证。举证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证明80万工程款已核增并入总工程款且申请人已实际支付;举证小梁建筑公司自认未施工案涉工程的庭审陈述,驳斥其收款合法性;指出原审将“无分包合同关系”混淆为“无债权债务关系”,定性代收代付法律关系错误,论证小梁建筑公司应承担付款责任。3.规范提交材料,清晰陈述主张按再审程序整理申请材料、证据清单并依法提交。在审查过程中,律师围绕工程款支付主体、三方代收代付关系等核心问题充分举证、精准论证,直指原审事实认定和法律关系定性错误,请求法院再审改判由小梁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案件结果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后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但对案涉工程款构成、支付情况及各方施工事实进行了全面核查。樊菁菁律师通过专业再审代理,完整向法院陈述了申请人的抗辩主张,清晰指出原审裁判的核心问题,为申请人后续权利救济保留了合法途径,最大限度维护了申请人的再审诉讼权益。律师办案心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再审案件代理,核心在于精准梳理工程款项流向、施工主体事实,准确界定各方法律关系。此类案件涉及工程款代收代付、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复杂问题,需结合工程结算报告、庭审陈述等扎实举证,紧扣证据规则论证原审裁判漏洞。即便再审申请未获支持,通过专业代理厘清案件核心争议、固定关键事实,也能为当事人后续权利救济提供专业指引,体现再审代理的核心价值。樊菁菁律师凭借其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这起再审案件中展现了卓越的法律才能,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权益,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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