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3.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4. 若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期限届满时,立即释放被拘留人。5. 如果是行政拘留,一般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同样,没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的,也应及时解除拘留。总之,无证据情况下,拘留期限根据不同情况有相应规定,一旦确定无证据,应及时解除对当事人的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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