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公安机关在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存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对于无法通知的,比如家属联系方式不明等情况,会记录在案。对于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2. 通知内容:通常会告知家属被拘留人的姓名、涉嫌的罪名、拘留的地点等基本信息。3. 通知方式: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通知家属。4. 家属接人:拘留后家属不能直接来接人。被拘留人在被采取拘留措施后,会被送往看守所羁押。后续如果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等,家属可以在规定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但会见条件和流程有严格规定。例如,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只能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经检察院许可,并且经过公安机关安排,才能会见。总之,拘留后家属会被通知,但不是来接人,而是了解被拘留人的相关情况,后续的会见等事宜需按照法律规定逐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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