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付赔偿金有以下相关法律规定:1. 适用情形: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2. 操作流程:劳动者首先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才会责令其加付赔偿金。3. 计算标准:以应付金额为基数,按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例如,用人单位应付劳动者工资10000元未支付,逾期不支付后,加付赔偿金的范围是5000元至10000元。4. 维权要点: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及欠付金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加班记录等,以便顺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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