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的案子,公安一般情况下不能再立案。从法律关系来看,法院判决意味着该案件已经经过司法审判程序作出了终局性裁决。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同一案件在已经有生效裁判的情况下,不得再次启动相同的司法程序。但存在特殊情形,例如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且该事实足以影响原判决结果的,公安可以立案侦查。这是因为新情况可能揭示出原案件存在未被发现的犯罪行为,需要重新进行调查和处理。现有证据方面,如果没有新的关键证据指向新的犯罪事实,公安立案会面临证据不足的问题。优势在于,若发现新犯罪事实,可进一步追究犯罪行为。劣势在于随意立案可能破坏司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解决路径上,若认为存在新犯罪事实,应向公安提供详细线索和证据,由公安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立案。若公安决定立案,后续会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侦查、起诉等,最终由法院对新案件作出裁判。总之,法院判决后的案子公安通常不能立案,除非有符合条件的新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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