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而如何在复杂的纠纷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考验着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智慧。曲宁宁律师团队在处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深圳市*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时,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出色的应变能力。某银行与科技公司于2021年先后签订两份《合作协议》,约定开展乘车码引客活动,银行预先支付总费用58万余元。合作期满后,双方就宣传费结算产生重大分歧。银行主张宣传费为固定包干价7万余元,要求科技公司退还所谓“未实际发生费用”7万余元并开具对应发票。而科技公司则提出,合同履行中应银行要求追加了宣传服务,实际产生宣传费21万余元,且已按协商方案退还部分款项,银行反而应补足剩余宣传费。曲宁宁律师团队接受科技公司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全面细致的工作。首先,他们针对合同条款进行深度解构。通过仔细研究协议内容,发现协议中明确约定宣传费按CPM单价计费,且备注“2折换购价值35W的曝光”,这清晰地表明宣传费并非银行所主张的固定包干价。这一关键发现为案件争议焦点的界定奠定了坚实基础,让整个案件的走向有了明确的方向。其次,律师团队全面梳理双方沟通证据。从海量的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中提取关键信息,证实银行在宣传费即将超支时,多次指示科技公司“继续上线”“费用最后结算”,且未对21万余元的实际宣传费金额提出异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双方已就宣传费结算达成实质性变更合意。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团队的细致和耐心起到了关键作用,他们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最终找到了支持科技公司主张的有力证据。仲裁审理阶段,律师团队围绕核心争议展开了有力抗辩。一方面,他们明确合同约定的宣传费计算方式,指出银行主张固定包干价无合同依据。这是基于对合同条款的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用合同的明文规定来反驳银行的不合理主张。另一方面,通过呈现完整沟通记录,论证科技公司已按银行指示履行宣传义务,超支费用的产生系双方合意结果,且银行已实际享受全部宣传服务。这让仲裁庭能够全面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认识到科技公司在整个合作过程中是按照双方的约定和指示行事的。同时,针对发票开具争议,律师团队提出了合理解决方案,兼顾了程序合规与实体公正。最终,深圳国际仲裁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主要代理意见,裁决科技公司仅需开具7万余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驳回银行要求退还7万余元费用的核心诉求,同时全面驳回科技公司提出的反请求,为双方争议作出了公正了结。这一结果不仅帮助科技公司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更体现了曲宁宁律师团队在商事争议解决中的专业素养。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处理复杂的商业合同纠纷时,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曲宁宁律师团队通过精准梳理案件事实、深度解析合同条款、全面固定关键证据,成功地为科技公司维护了合法权益。他们在每一个环节都彰显了精准把控争议焦点、有效构建抗辩逻辑的专业能力,为企业在商事合作中的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提供了有力参考。对于企业来说,在遇到合同纠纷时,选择专业的律师团队至关重要,他们能够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为企业解决难题,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而曲宁宁律师团队在这个案例中的出色表现,无疑为其他律师和企业提供了一个优秀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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