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梁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是四川明炬(遂宁)律师事务所的注册合伙人,至今已执业11年。他不仅是遂宁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遂宁市总工会维权律师团成员,还是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法治辅导员,并且多次荣获遂宁市及四川省律协颁发的“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常梁律师深耕法律实务一线,办理民商事诉讼及刑事辩护案件逾千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与债权债务三大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积累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战士,在法律的战场上为当事人披荆斩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常梁律师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曾经有一起合伙生意引发的纠纷,涉及200万“借款”的争议,常梁律师凭借精准的分析和出色的辩护,成功为委托人赢得了胜利。案件的原告郑某是刘某的配偶。2019年,刘某转让某厂股份给第三人徐某,刘某委托徐某将股权转让款中的200万元,其中50万元直接转账给被告黄某,另外150万元抵作黄某在某厂的投资款,约定在刘某与黄某合伙的其他项目中品迭股份,但这一约定并未实现。刘某临终前将债权转让给郑某,郑某随后起诉要求黄某偿还借款200万元及利息。黄某则辩称,双方并没有借贷的合意,与徐某的转账款项属于合伙往来,品迭股份的内涵存在争议,他与刘某不存在借贷关系。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徐某在2019年1月30日转了50万元给黄某,刘某与徐某有股份转让的欠条及收条,但黄某与刘某就其他项目的结算并未达成一致。在这个案件中,常梁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他精准地分析了合伙协议与转账时间节点的矛盾,指出徐某转款50万元发生在徐某与黄某之间的合伙协议签订次日,且转账时没有备注。同时,他质疑了借贷合意的缺失,原告未能证实黄某认可150万元为借款,也没有借条等借贷形式,而且刘某也没有直接向黄某支付200万元。最终,法院认为,民间借贷需要有借贷合意及款项交付。在本案中,黄某未认可与刘某有借贷合意,不符合民间借贷的构成要件。于是,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郑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其负担。常梁律师通过细致的分析和有力的辩护,成功维护了被告黄某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法院对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除了民间借贷纠纷,常梁律师在建设工程挂靠及破产债权确认等重大商事案件中也有着出色的表现。他能够通过精细化代理,实现二审逆转,为当事人挽回数百乃至上千万元的巨额损失。在跨境电信诈骗等刑事案件中,他凭借出色的审前辩护能力,显著削减指控,大幅降低刑期。此外,他还擅长破解企业“假清算”注销陷阱,成功穿透法人面纱追究股东责任。常梁律师始终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坚持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深厚的文字功底,将复杂的法律问题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内容,让当事人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案件情况。他就像当事人的贴心守护者,在法律的道路上为他们保驾护航。常梁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和信赖。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和担当。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始终坚持将法律融入日常,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如果你在四川遂宁有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法律需求,不妨考虑常梁律师。他会以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你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前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37号的四川明炬(遂宁)律师事务所,与常梁律师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咨询。相信在他的帮助下,你一定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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