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位当事人,生育子女后,因各种原因离婚并独自抚养子女。男方并未依约支付子女抚养费,当事人在2017年起诉男方主张子女抚养费,法院判决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但男方仍未履行,经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男方才逐步履行给付义务。到了2025年,当事人因其他案件偶然向郭丁豪律师告知家庭经济情况困难,子女抚养难的情况。郭丁豪律师详细了解经过后,告知当事人当初的抚养费过低,可以与男方协商要求增加抚养费,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然而,男方以抚养费已判决为由拒绝协商,当事人希望郭丁豪律师予以帮助。考虑到当事人当前的经济情况,郭丁豪律师建议当事人自行诉讼,并详细讲解了诉讼流程及所需证据等。当事人虽对能否增加抚养费表示怀疑,但为了保证诉讼效果,还是坚持要求委托郭丁豪律师赴江西起诉。接受委托后,郭丁豪律师迅速整理好诉讼材料,围绕八年来子女生活条件、学习教育情况、现实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归纳好证据,并向江西某县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派出法庭以需要强制执行为由不予立案,郭丁豪律师进一步沟通,强调本案虽是抚养费纠纷,但属于增加抚养费,不属于重复诉讼,最终得以立案。庭审中,法官了解案情后,也对增加抚养费的诉求持支持态度。后经调解,男方同意大幅度增加抚养费。在这个案件中,郭丁豪律师受托履职,尽心尽力,不因标的小而拒接案件,也不因路途遥远而拒绝委托,出于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初心,最终最大程度地争取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郭丁豪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他的这种工作态度和专业能力,值得我们称赞和信任。相信在未来,他会继续用法律的武器,为更多的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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