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被吊销后,股东可能需承担清算责任、赔偿责任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核心分析:清算责任:公司被吊销后股东有义务及时组成清算组启动清算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赔偿责任:若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实务建议:及时成立清算组:股东应按照规定时间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资产、负债等进行全面清查。依法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保留相关证据:股东存续期间的财务报表、合同等资料要妥善保存,以备清算之需。若涉纠纷,这些证据可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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