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签了离婚协议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反悔。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核心分析:若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未生效,可反悔。已办理离婚登记,对于财产分割等问题,在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年内可请求变更或撤销。实务建议:未办理离婚登记前反悔,直接不再履行协议即可。已办理离婚登记后反悔财产分割等问题,需收集存在欺诈、胁迫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一般需在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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