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在遇到刑事问题时会陷入困境。2023年5月,W某某在陌陌上被陌生人添加,对方称招海口免税购物人员,让他提供银行卡帮忙取现就能日赚2000-3000元。W某某上钩,先后两次帮他人提现8万余元,获利1000元。之后他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联系反诈中心得知是被四川省公安机关查封,虽然后来账户解封,但麻烦才刚开始。2024年7月4日晚,W某某在家楼下被抓捕,原来是因为山西省某县的q某某被电信诈骗,他被山西省某县公安局网上追逃。W某某之前已主动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还被给予了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他以为事情过去,没想到又被跨省抓捕。2022年12月,R某某和同伙合谋诈骗被害人C某1的“U”,过程中掏出匕首威胁被害人,之后将诈骗所得的“U”挥霍掉。R某某面临抢劫罪的指控。庞某以帮忙办理公租房为由,骗取叶某及其亲戚共306500元人民币,事后无法联系上他。庞某被公安机关盯上后,心里害怕。苏春妹律师所在的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对于W某某的案件,拓安刑辩办案团队7月8日晚连夜接待了他的家属,详细了解情况后办理了委托。7月9日,团队前往看守所会见W某某,详细了解涉嫌诈骗的案情和具体办案机关信息,为他提供法律咨询,告知他公安机关跨省抓捕网上追逃人员的办案流程。考虑到W某某被羁押后心理负担重,濒临崩溃,团队密切关注他的身体和心理状态。之后,团队分工合作,有人安抚家属和W某某的情绪,有人提前联系广东当地负责抓捕的派出所,确定山西省办案机关的信息。7月10日,得知W某某被山西省公安机关带走后,团队第一时间联系上山西省办案机关,初步沟通法律意见,并表达了申请取保候审的意向。同时,团队律师与家属同步沟通准备款项,争取退赔和协商和解。当晚,团队连夜赶往广州白云机场,11日凌晨飞往山西太原,辗转赶到昌梁下辖某县公安局,赶在W某某被带到之前到达。从11日上午十点开始,团队与承办警官反复沟通,指出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问题,分析本案定性诈骗存在重大问题,且W某某涉案的关键事实已被广东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经过努力,承办警官不再以诈骗罪继续侦查,改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侦查方向,并表示可以通知受害人与律师当面协商和解。当晚,团队律师与受害人面谈,成功达成退赔协议,取得了谅解。最终,山西省公安机关以W某某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为由,决定对他取保候审。对于R某某的案件,苏春妹律师进行了七次会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出具了改变案件定性的法律意见,认为R某某的行为应认定为一般诈骗行为,不构成事后抢劫,且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和获取利益最小,应认定为从犯。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量刑的磋商。庭审时,仅就量刑情节进行辩护,开庭后及时提交了书面意见。庭后多次和法官沟通,法官建议检察院调整量刑降低六个月的刑期,最终R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庞某的案件中,苏春妹律师建议他如实供述,促成他与被害人签订《还款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督促他按约还款,并整理还款明细提交给检察官,说服检察官对其做出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庞某成功获缓刑。W某某的案件最终结果是,公安机关采纳了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同意不以诈骗这一重罪继续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认为W某某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于他被带到山西当地的当日即决定对他取保候审。这是因为律师通过详细了解案情,发现W某某主观上欠缺非法占有目的,且与电信诈骗分子不存在事前通谋,他只是误认为是真实合作。而且他在账户被冻结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并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R某某的案件中,原本面临抢劫罪的指控,经过苏春妹律师的辩护,成功改变罪名为诈骗罪,大幅降低了刑罚。这是因为律师准确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认为R某某的行为更符合一般诈骗行为的特征,且他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又有坦白、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所以法院最终作出了合理的判决。庞某的案件中,他最终获缓刑,这得益于律师抓住了他自首、积极还款、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说服检察官做出了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认为对他适用缓刑不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还能让他继续工作还款,所以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两万元。这些案例对于类似处境的人群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当遇到刑事问题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及时委托专业的律师。律师会通过详细了解案情、审查证据、与办案机关沟通等方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同时,当事人自身也要积极配合律师,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罚。在法律的框架内,通过专业的辩护,很多案件都有可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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