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此规定旨在确保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的合同订立有明确规范,保障交易的稳定性和公正性。权利义务:招标人有义务按照规定时间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也有权利要求招标人按时签订。双方都需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实质性内容。关键要件:时间节点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且合同内容要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务建议: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与中标人沟通,确定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中标人应积极准备签订合同所需材料,确保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双方签订合同过程中,仔细核对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一致,如有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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