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吗?在一个看似平常的午夜,一家汗蒸洗浴生活馆里却上演了令人震惊的连环猥亵案。而面对如此复杂且严重的指控,律师张飞虎又是如何为被告人争取到更公正的判决,让刑期“瘦身”的呢?今天,咱们就通过这个真实案例,来了解一下其中的法律门道。午夜汗蒸馆内的连环猥亵案2024年11月的那个凌晨,被告人卓某在长治市的一家汗蒸洗浴生活馆里,犯下了一系列令人发指的行为。先是在按摩间对女性按摩技师婉某裸露生殖器,还触摸其身体多处,吓得技师赶紧逃离。接着又跑到二楼公共休息区,对年仅七岁的幼女王某某伸出了罪恶之手,多次触摸其下体、按压胸部,甚至试图让女童触摸自己,持续了近十分钟。最后还在一间有多名女子休息的木屋隔间,亲吻熟睡女子臀部,然后裸露生殖器躺在地上,被其他女子发现。案发当日,卓某就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诉机关以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对他提起公诉,指控他在公共场所多次当众猥亵幼女一人,强制猥亵妇女四人。辩护律师的精准“切割”面对这么多项严厉指控,辩护人张飞虎律师可没简单行事。他从事实和法律适用出发,提出了好几个关键辩护意见。首先是区分“刑事犯罪”与“一般违法”。针对卓某在木屋休息室亲吻熟睡女子臀部并裸露生殖器的行为,张飞虎律师认为,这是“偷袭式”的短暂接触,没用暴力、胁迫手段,情节显著轻微,不该被当成刑事犯罪里的“强制猥亵”,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就行。这就好比是给行为划了条线,把不太严重的部分从刑事犯罪里挑出来了。然后是否定“公共场所”的扩大解释。对于按摩间内的行为,张飞虎律师觉得这个空间相对私密,不符合刑法意义上“公共场所”的认定标准。这就好比给“公共场所”这个概念把范围框得更准了,不让它随便扩大。最后是挑战“多次”与“当众”的认定。张飞虎律师指出,卓某对幼女王某某的侵害是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空间、较短时间内连续实施的,不能机械认定为“多次”。而且木屋内的行为,被害人在熟睡,他人发现时行为已结束,不符合“当众”的情形。这又是从细节上对指控进行了精准分析。判决结果:法院采纳关键辩护意见,刑期“瘦身”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张飞虎律师的核心观点。对于木屋休息室内的行为“出罪”了。法院认为卓某在隔间内的亲吻臀部及裸露生殖器行为,因为被害人熟睡,没强制手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只在量刑时作为从重情节考虑。对于“多次”的认定也否定了。法院觉得卓某对幼女王某某的侵害行为是同一空间、同一犯意下的连续性动作,不宜认定为“多次”,不过因为行为持续时间长、情节恶劣,在量刑上从重考虑。最后数罪并罚,法院认定被告人卓某构成猥亵儿童罪(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情节恶劣)和强制猥亵罪(针对按摩技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这比起公诉机关最初基于“强制猥亵四人”等事实提出的量刑预期,已经是显著减轻了。律师点评:辩护的艺术在于精准定性在这个案子里,张飞虎律师的辩护工作紧紧抓住了刑事司法中罪责刑相适应这个核心原则。他精准切割,在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时,没做无意义的“无罪”辩解,而是对多起事实进行精准法律定性分析,把情节显著轻微的行为从刑事犯罪里剥离,避免被告人因一次不理智行为被过度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共场所”“多次”“当众”等关键量刑情节的解读,体现了他深厚的法律功底。每个情节认定都直接关系到被告人是否适用更重法定刑幅度。而且他还情理法结合,利用被告人系聋哑人、坦白、认罪悔罪、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为从轻判决打下基础。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刑事辩护可不是简单的“对与错”之争,是对行为定性、情节轻重、法律适用的精密分析与博弈。像张飞虎这样专业的辩护律师,能在不利局面里为当事人争取到公正处理结果。以后大家遇到类似法律问题,也能从这个案例里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知道该怎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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