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法院判决后,取保候审押金在判决生效且履行完相关义务后会予以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被取保候审人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依法应当解除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的,如果保证金属于其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将保证金移交人民法院执行刑罚,但剩余部分应当退还被取保候审人。核心分析:首先,保证金退还以判决生效为前提。其次,要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若存在未履行的情况,执行机关可根据判决要求对保证金进行相应处理。关键在于明确判决的执行情况以及保证金的性质。实务建议:被取保候审人可在判决生效后,主动联系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询问保证金退还事宜。若执行机关未及时退还,可要求其说明理由。如对退还情况有异议,可向上级主管机关反映。收集好相关的取保候审决定书、缴纳保证金凭证等证据材料,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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