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有限公司自行清算程序一般包括成立清算组、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制作清算报告并办理注销登记等步骤。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核心分析:首先,公司应依法及时成立清算组,由股东负责。清算组需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等。通知公告债权人是为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按规定程序处理各项事务,确保债务清偿和财产合理分配。关键在于清算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债权人利益,遵循法定程序。实务建议:清算组应及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认真清理公司财产,准确编制相关报表。制定合理清算方案并经股东会确认。清偿债务时保留好凭证。完成清算后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在整个过程中做好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备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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