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核心分析:公司分立导致主体变更,分立后的公司需对原公司债务负责。连带责任意味着债权人可向分立后的任何一家公司主张全部债务。关键构成要件为公司发生分立这一事实,且无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其他特别约定。实务建议:债权人要注意收集公司分立的相关证据,如分立协议、公告等。若与分立后的公司协商债务承担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需明确被告为分立后的各公司,提供债务存在的证据,如合同、欠款凭证等。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立案、举证、开庭审理,最终由法院判决各公司承担债务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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