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士荷律师是北京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创始合伙人、部门主任,拥有人民大学法学学士的高学历。她已经执业15年,执业证号为13202201110699463,主要服务地区是江苏无锡,联系地址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中南路139号京师律师大厦。她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事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等多个领域,为无数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你在学校犯了错误,主动跑到老师那里承认错误,并且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清楚,老师就会觉得你态度很好,可能会从轻处理你的错误。在法律上,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就是自首,法律会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待遇。【案例关联说明】在柳士荷律师代理的钱某诈骗案中,钱某有自首情节。根据这条法律规定,法院认定了钱某的自首情节,从而对他从轻处罚。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钱某获得从轻判决的责任划分,使得钱某比同案犯轻判了6个月。柳士荷律师经手过众多经典案例。比如在代理顾某危险驾驶案中,当事人顾某酒后驾车发生追尾事故,构成危险驾驶罪。柳律师协助当事人如实供述,认定坦白情节,推动当事人赔偿被害人25000元,协助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指导当事人认罪认罚,适用从宽制度。最终顾某被判处缓刑,不用实际羁押,量刑显著减轻,民事赔偿也结清并获谅解。还有在代理业主方诉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因物业责任导致房屋装修受损,柳律师为业主起诉主张装修损失及房屋空置损失赔偿。最终法院终审支持房屋装修损失赔偿80180元,一审、二审均认定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全额支持核心赔偿请求,案件诉讼费用与评估费由法院依法分担,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通俗化解释】就好像你和别人约定好一起做一件事,对方却没有按照约定去做,或者做得不符合要求,那对方就要想办法把事情做好,或者赔偿你因为他没做好而遭受的损失。在合同关系中,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案例关联说明】在柳士荷律师代理的业主方诉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好管理义务,导致业主房屋装修受损,这就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业主获得赔偿的主张。柳士荷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法律领域取得了众多荣誉。她在2020年度获京师全国体系法律产品大赛华东赛区决赛优秀奖,入选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十大刑事案件”,还荣获2021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2022市“六优党员律师”等多项荣誉。她不仅是无锡市梁溪区律师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京师无锡党委统战委员,还是溪区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京师无锡分所联合创始人、建设工程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如果你在江苏无锡遇到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事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不妨选择柳士荷律师。她会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你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帮你解决法律难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相信在她的帮助下,你一定能顺利度过法律难关,迎来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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