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律师刘卿卿中共党员、法学学士,执业8年,身兼数职,专业素养高。她在劳动争议案中精准适用法规减损,在出资款追索案中为公司收回超227万,以“诚信、敬业”护当事人权益。专业律师刘卿卿:以法为剑,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四川广安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优秀的律师——刘卿卿。她中共党员的身份,为她的法律事业增添了一份坚定的信念。拥有法学学士的她,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法律专业,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舞台上绽放光彩。刘卿卿律师已经执业8年,执业证号为15116201811073838,现任职于四川欣锐律师事务所。她身兼数职,是邻水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邻水县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邻水县“新时代普法联盟”讲师等。多年来,她多次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律师高端研修班主办的专业培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她不仅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素养,还有丰富的金融法律服务实务经验,长期担任多家银行的入库律师,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她专注于民商事、刑事、行政领域,在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众多案件处理中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和认可。她曾被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度案件质量“优秀”,还获得中共广安市司法局党组、中共广安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先进个人”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劳动争议案:精准适用法规,减少当事人损失在一个劳动争议案件中,刘卿卿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一审法院认定我方当事人的停工留薪期为8个月,刘律师明确指出,根据事发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及其附件,该员工所受伤情(腰椎骨折)对应的法定停工留薪期应为4个月,即便在特殊情况下,最长也不得超过6个月。一审法院认定的8个月明显超出规定范围,是错误的自由裁量。在“本人工资”计算基数方面,刘律师坚持认为,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应以其入职后领取的实际工资为准。一审法院在双方就工资标准的证据均存在瑕疵的情况下,直接采用对劳动者最有利的、更高的全省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加重了我方当事人的责任,显失公平。然而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认定。对于住院天数与费用的合理性,刘律师质疑劳动者实际住院天数的合理性,认为其后期已停止主要治疗,长期住院产生的床位费、护理费等属于不合理费用,不应由我方承担。但二审法院审查病历记录后,认可了全部77天的住院天数和相关费用。虽然在“工资基数”和“住院费用”的抗辩上未能成功,但刘律师成功地将诉讼焦点引向了“停工留薪期”这一法律适用问题。通过精确援引并论证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其核心法律观点得到了二审法院的支持,成功将一审判决支持的赔偿总额大幅削减,为当事人避免了近3万元的损失。出资款追索案:为公司债权保驾护航刘卿卿律师还成功代理了公司向原股东及其前配偶追索未实缴出资款的诉讼。在这个案件中,策略上,她以公司章程为矛,以公司法规定为盾,固守股东出资义务的刚性原则。对方提出“资产溢价抵销”的事实抗辩,刘律师成功击退了这一抗辩。更重要的是,她在法律关系上成功地将一笔股东个人债务“穿透”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全部支持了刘律师一方的诉讼请求,为当事人收回了超过227万元的出资款,确立了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司的利益。刘卿卿律师始终秉承“诚信、敬业”的工作态度,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无论是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还是涉及公司利益的出资款追索案件,她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智慧,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相信在未来,她会继续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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