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和工作中,人们常常会陷入一些法律误区,这些误区可能会让大家在日常交易、合作、委托等场景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比如,很多人认为恋爱期间的借款因为有感情基础就无需签订书面借条;还有人觉得没有借条就无法认定借贷关系成立;更有人误以为对方不出庭就不能进行判决等。下面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深入了解这些误区以及如何正确应对。原告与被告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在2024年5月至7月期间,被告以“缴医疗费”“续房费”等各种理由,频繁通过微信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微信以及她人支付宝账户多次向被告转账。然而,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借条。到了2024年8月13日,被告在微信中明确承认:“你花的钱在我身上不只这些,六万都不只……按六万还。”可是,此后被告并没有履行还款承诺,原告多次催讨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原告决定委托律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原告委托的是贵州丰来(六盘水)律师事务所的田梦菊律师。田梦菊律师拥有5年的执业经验,是该律所办案团队负责人之一,毕业于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原告于2025年10月2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万元及相应利息。但此时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依法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并于2026年3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田梦菊律师在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整个案件事实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她仔细查看了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虽然没有书面借条,但微信聊天记录中清晰地体现了借款金额以及被告的还款承诺。这表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而且被告明确承认欠款6万元的事实。在法律关系的厘清上,田梦菊律师指出,恋爱关系并不能改变借贷的性质。很多人在恋爱期间因为感情因素,在资金往来时没有保留足够的证据,也没有签订书面借条,误以为有感情基础就无需这些。但实际上,情感关系不能替代法律义务,分手后仍可依法主张债权。同时,对于没有借条的情况,很多人认为无法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这也是一个常见的误区。在本案中,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有效证据,清晰地体现了借款金额、还款承诺等关键信息,法院依然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另外,关于利息问题,由于双方未约定利率及还款期限,田梦菊律师解释说,根据法律规定,未约定借期利率和逾期利率的,法院通常从起诉之日起按LPR标准计算逾期利息,出借人主张更早起算的利息恐难获支持。而被告拒不到庭,很多人认为这样就无法进行判决,这同样是一个误区。被告拒不到庭并不构成对案件事实的否认,法院可依原告提供的证据直接裁判。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被告在微信中明确认可欠款6万元,应承担还款责任。关于利息,法院酌情从起诉之日(2025年9月22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逾期利息。最终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万元;从2025年9月22日起,以6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计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350元,由原告负担50元,被告负担1300元。通过这个案例,可以总结出一些在恋爱期间涉及资金往来时的避坑要点和合规建议。首先,在恋爱期间涉及大额资金往来时,一定要保留好转账记录和沟通截图,这些都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其次,必要时要补签书面凭证,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最后,要清楚认识到恋爱关系和法律义务是两回事,不能因为感情因素而忽视了法律风险。当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田梦菊律师所在的贵州丰来(六盘水)律师事务所位于贵州六盘水市钟山区中山西路113号附302号,在处理这类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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