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位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不幸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受伤,导致面部多发性骨折、开放性面部损伤。后来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九级。劳动者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依法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支持了其多项工伤待遇及未签合同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诉求。可用人单位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图大幅减少赔偿责任,要求将停工留薪期仅按住院19天计算、大幅扣减医疗费结余金额。劳动者之前自己处理这件事,因不了解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面对用人单位的无理诉求,不知所措。就在劳动者感到绝望时,他找到了南充付常川律师,委托付律师全程代理本案诉讼程序。付常川律师接受委托后,展现出专业素养和能力。付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精准研判法律争议点,制定周密应诉方案。他逐一核对当事人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资标准、受伤过程、住院治疗情况、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书、医疗费票据、转款凭证等全部材料。通过细致工作,牢固锁定了事实劳动关系、工伤九级伤残、实际医疗支出、用人单位已付款项等关键事实,为庭审抗辩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接着,付律师针对用人单位提出的错误主张进行针对性驳斥。对于用人单位提出的停工留薪期仅计算19天的观点,付律师结合病历载明的多发性面骨骨折、左侧眶骨/上颌骨/颧骨/鼻骨骨折、开放性面部损伤等严重伤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停工留薪期的规定,结合面部骨折手术治疗与康复的客观规律,明确指出停工留薪期应根据伤情康复需要确定,而非仅以住院天数为准,仲裁认定4个月符合客观事实。针对用人单位要求扣除商业保险未理赔的医疗费部分,付律师明确提出:商业保险理赔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关系,保险公司无权核定工伤保险诊疗、药品、住院服务标准范围;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参保工伤保险,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承担全部合理、必要的工伤医疗费用,不得以保险理赔范围转嫁法定责任。在庭审过程中,付常川律师逻辑清晰、依据充分、抗辩有力。他围绕用人单位未参保的法定全责、工伤赔偿无过错责任原则、医疗费合理性必要性、停工留薪期伤情依据等核心要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逐一驳斥原告诉求,请求法院驳回用人单位全部无理主张,维护劳动者工伤保障权利。最终,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南充付常川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待遇合计185898元(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等,扣减医疗费结余后);判令用人单位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9592元;判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5527元;驳回用人单位的全部诉讼请求。劳动者在付常川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成功获得近20万元全额赔偿,工伤维权取得圆满结果。从这个案例中能吸取很多教训。对于劳动者来说,遇到工伤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不要自己盲目处理。很多劳动者可能因缺乏法律知识,在处理工伤维权时犯很多错误,比如没有及时收集证据、不了解自己的权益等。而用人单位也应该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这是法定义务,不能逃避。为避免类似弯路,劳动者入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发生工伤,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医疗费票据等。同时,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助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律师的价值不仅是打赢官司,更是帮当事人不走弯路。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劳动者没有及时找到付常川律师,可能会在维权道路上越走越艰难,甚至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付常川律师作为南充地区工伤维权值得信赖的资深律师,长期专注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法律实务,擅长处理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核算、劳动仲裁、诉讼全流程法律业务,秉持专业、严谨、尽责的执业理念,全力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如果在工伤维权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咨询专业律师,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权益保驾护航。律师信息律师名:付常川执业机构:四川三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6年服务地区:四川-南充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环峰路118号3楼教育背景:本科—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职务:四川三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实训中心秘书长,四川省律师协会消专委副秘书长,南充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充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女律师和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南充市中小微企业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南充民营医疗机构协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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