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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外汇案转机:公诉机关实刑建议终变缓刑判决

2026.06.11刑事辩护6人浏览

杨晶晶律师:在非法经营外汇案中力挽狂澜
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专业与智慧,为当事人的命运带来转机。杨晶晶律师便是其中一位,她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辩护能力,尤其是在某非法经营外汇案中,成功地将公诉机关“二年实刑”的建议转变为“缓刑”判决。

杨晶晶律师:专业与担当的法律守护者
杨晶晶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3年。她是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中共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婺城区刑事委员会委员及金华市律师协会巾帼律政团成员等职务。她秉持“专业、尽责、公益、坚守”的执业理念,不仅在专业领域深耕细作,还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她曾荣获“金华市首届首秀法律援助律师”“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她对法律事业的赤诚与坚守。

非法经营外汇案:复杂的案件背景
20XX年X月起,陈某、翁某团伙利用地方外商直接投资(FDI)考核需求,以帮助完成FDI指标为名,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20XX年X月,龚某(化名)与陈某、郑某等人商议完成某县2000万美元FDI项目。龚某明知系非法买卖外汇,仍通过他人帮助联系介绍项目方人员。之后,龚某等人出资从郑某处购得1385万余美元,以某贸易公司为境外母公司开设NRA账户,将美元注入其在当地成立的某供应链公司对应的NRA账户及资本金账户,完成FDI认证。认证完成后,该团伙通过大宗商品贸易将美元结汇为人民币并回流资金。经审计,龚某在该项目中获利223万余元。

艰难的办案过程
20XX年X月X日,龚某在某市被抓获归案,后退出违法所得190万元。案件审理期间,龚某又退缴违法所得33万元。同案人员王某(化名)、杨某(化名)、马某(化名)分别退缴违法所得50万元、55万元、350万元。公诉机关指控龚某在国家规定交易场所之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判处二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晶晶律师担任辩护人后,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她对涉案数额及违法所得提出异议,认为龚某实际获利应为121万元。同时,她提出龚某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系初犯偶犯等从轻减轻情节,请求对其适用缓刑。

峰回路转的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对违法所得数额的异议未予采纳,认定龚某实际获利为223万余元。但综合考虑龚某系从犯、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3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223万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手机、文件袋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笔记本电脑一台返还被告人。

这一判决结果,对于龚某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转机。杨晶晶律师凭借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龚某争取到了缓刑的机会,让他能够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回归社会,重新开始生活。

杨晶晶律师在这起非法经营外汇案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现了她作为一名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她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为法律的公正与公平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相信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她将继续守护正义,为更多的当事人带来希望。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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