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分居四年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协议离婚:双方需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以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为由提起诉讼,需提供分居证据,经法院审理,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关键在于证明分居事实及夫妻感情破裂。实务建议:协议离婚: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收集能证明分居的证据,如租房合同、分居协议、证人证言等。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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