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杰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汽车发动机学士学位。他曾经营多家汽车相关企业,积累了丰富的公司事务处理经验。2019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获得A证,2020年成为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在执业的5年里,他成功办理了多起复杂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巨额财产。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覃某(化名)变更抚养关系之诉案件。棘手委托,面临激烈抗辩张文杰律师接受覃某(化名)委托,代理其变更女儿梁某某(化名)抚养权一案。在这起案件中,被告梁某(化名)的抗辩十分激烈。梁某(化名)提出自己已一次性收取12.5万元抚养费,女儿由奶奶照顾良好,还指责原告覃某(化名)拐骗孩子。这些抗辩给覃某(化名)变更抚养权的诉求带来了巨大的阻碍,案件形势对覃某(化名)极为不利。证据锁定,奠定胜诉基础面对被告的激烈抗辩,张文杰律师沉着应对。他先以社区证明、女儿手写声明、学校接送记录三份关键证据,成功锁定“2020年12月起孩子已与母亲稳定共同生活”这一重要事实。这一事实的确定,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张律师抓住梁某(化名)自认月入万元的信息,将原告主张的每月2000元抚养费精确控制在被告承受范围内。并且,他指出离婚协议所载12.5万元并未实际支付,而是双方其他债务抵销,成功阻断被告“已收全款”的抗辩。尊重意愿,激活法律条款在庭审中,张文杰律师巧妙引导法院单独询问已满八周岁的梁某某(化名)。梁某某(化名)表达了“愿继续随妈妈生活”的真实意愿,这一意愿被形成笔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张律师成功激活了《婚姻家庭编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三项,为覃某(化名)变更抚养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胜诉判决,实现双请求支持最终,法院采纳了张文杰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抚养权变更归覃某(化名),梁某(化名)自2020年12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孩子十八周岁,判决前拖欠部分三十日内一次性补足;同时驳回被告返还12.5万元的反制请求。张文杰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精心收集和运用,准确对应法律要件,将孩子的意愿可视化,实现了抚养权、抚养费“双请求”的全额支持,为当事人夺回抚养实权并确立了稳定的经济来源。在这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案件中,张文杰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帮助覃某(化名)实现了诉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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