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婚姻家庭 > 已婚骗赠破坏信赖,赠与无效如何返还财产?

已婚骗赠破坏信赖,赠与无效如何返还财产?

2026.06.09婚姻家庭7人浏览

在爱情的世界里,我们都渴望真诚与信任,然而,现实中却不乏有人利用感情进行欺骗。今天,咱们就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聊聊已婚骗赠这一法律问题。
覃女士的遭遇
覃女士与瞿先生相识,瞿先生称自己单身,覃女士基于这份信任与他恋爱交往。期间,覃女士多次通过多种方式给瞿先生转账、送礼物,累计达22万余元。可后来覃女士发现,瞿先生早已有婚姻关系,且在与自己交往期间一直隐瞒。这种被欺骗的感觉让覃女士愤怒又伤心,于是她以赠与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瞿先生返还赠与款项,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伍蓓蓓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
伍蓓蓓律师来自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有着9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她提出了四点关键观点:
1.超出普通恋爱范畴的给付:覃女士的转账赠与明显超出了恋爱中常见的礼节性赠与或日常消费分担,是基于对未来婚姻的期待与信赖。
2.违背诚信与公序良俗:瞿先生隐瞒已婚事实,长期接受赠与,婚后还继续隐瞒,这种行为破坏了覃女士的信赖,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
3.暧昧关系与错误认知:即便双方未明确恋爱关系,但暧昧状态存在,瞿先生一直隐瞒已婚,导致覃女士误以为他单身。
4.赠与行为无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瞿先生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他应返还财产。
这里咱们得好好说说,什么是公序良俗原则呢?简单说,就是民事行为要符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瞿先生隐瞒已婚骗赠,就不符合这个原则啦。
最终的裁判结果
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瞿先生向覃女士返还赠与款16万元及iPhone15Promax手机一部,采用分期方式返还。要是瞿先生有任何一期没按时足额返还,覃女士有权按22万余元申请执行,而且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都由瞿先生承担。
这个案例的典型意义与法律依据
1.明确法律定性:这个案例明确了“隐瞒已婚身份骗取赠与”是无效的,受骗方有权要求返还。
2.提供维权路径:给“被小三”群体提供了清晰的维权办法,让他们知道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3.强化司法否定:有力地打击了欺诈性婚恋行为,维护了诚实信用原则。
本案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条款。像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说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则指出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通过这个案例咱们可以看到,法律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有力武器。在恋爱中,大家可得多留个心眼,要是遇到类似覃女士这样的情况,别怕,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让欺骗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呢,这也提醒我们,诚实信用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可别为了一时利益就违背原则,不然终究会自食恶果。伍蓓蓓律师这样专业的法律人士,也在为我们的公平正义保驾护航,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