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复议一般在六十日内会有结果。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行政复议机关需在法定时间内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权利义务:行政复议机关有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决定的义务,申请人有监督其按时处理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受理申请的时间起算,正常六十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实务建议:申请人可关注行政复议机关通知,了解案件处理进度。若遇延长情况,可向复议机关询问原因及预计作出决定时间。若对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等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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