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核心分析:适用主体: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无期徒刑罪犯特定情形下也可。关键情形: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生活不能自理且不致危害社会。权利义务:罪犯需符合条件并经法定程序申请,执行机关有审查和监督义务。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医院诊断证明等能证明严重疾病的材料。申请流程:由罪犯本人、家属或辩护人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审核决定:执行机关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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