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是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法院发现案件管辖错误时,需进行移送,以确保案件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权利义务:移送法院有义务正确识别管辖问题并移送,受移送法院有义务受理。关键要件:一是法院知晓自身无管辖权,二是移送符合程序规定。实务建议:法院应在立案审查或审理过程中仔细审查管辖权。发现无管辖权后及时制作移送裁定并移送。受移送法院应认真审查移送材料,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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