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双方都不要孩子是不合法且不合理的。法院一般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出现,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定抚养权归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首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其次,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孩子的利益,如孩子的生活环境、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关键构成要件是要符合孩子成长利益最大化。实务建议:若出现双方都不愿抚养孩子的情况,法院会尽力做调解工作,促使一方承担抚养责任。若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判决。在此过程中,双方应如实向法院陈述自身抚养条件等情况。收集证据方面,可提供自己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若对抚养权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法律程序大致是先起诉离婚并表明孩子抚养争议,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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