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珺律师:专业与人文并重的法律守护者在法律的广阔天地中,有这样一位杰出的律师——姚珺,他是辽宁险峰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与负责人。自正式开启执业生涯以来,姚珺律师便全身心地投入到刑事辩护、破产清算及民事纠纷等领域,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法律界崭露头角。一、丰富履历与独特模式执业前,姚珺律师曾在法院积累了大量宝贵的一线审判经验,这使他对案件的走向有着精准的判断。执业后,他创立了自己的律所,并在民事案件部分领域大胆推出“先打官司后收费”模式。这种模式杜绝了当事人“输了官司又损律师费”的困境,展现了姚珺律师的自信与担当,他坚信“我有金刚钻,才揽瓷器活”。二、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成就在刑事辩护领域,姚珺律师成绩斐然。每年,他都有众多取保候审、改变定罪量刑、不起诉的成功案例。他始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极具人文关怀。其会见当事人的次数远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准,即便当事人已定罪服刑,他仍坚持与当事人写信交流,给予心理疏导与指引。许多当事人出狱后专程前来致谢,这便是他专业与人文并重的最好见证。三、经典案例剖析:跑分活动中“黑吃黑”(一)案情详情2022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明知他人将其名下银行卡用于信息网络犯罪,却为谋取不法利益,替他人前往银行柜台取现46万元,获利2000元。之后,他又将他人转入其银行卡的非法资金29500元转入自己账户,直接获利29500元。(二)办案过程姚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详细听取案件情况。经综合判断,本案是分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典型案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仅交付银行卡给上游犯罪分子,自身不参与活动;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交付银行卡后还参与活动,如本案中的前往银行取现。本案当事人张某某因“黑吃黑”行为,将上游犯罪分子打入其银行卡的赃款又转入自己卡中,还涉及盗窃罪。随后,姚律师多次前往检察院与检察官交换意见,深入沟通当事人犯罪动机及主观恶性深浅。在法院审判环节,他又多次与法官沟通,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判决结果。(三)判决结果被告人张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姚珺律师带领团队坚守初心,凭借精准的案件判断和真诚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广泛信赖,他们正朝着成为大连地区标杆律师的目标稳步迈进,以专业和人文关怀为更多当事人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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