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遭遇名誉权危机某大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企业(以下简称“原告”)因业务外包,旗下临时工讨薪一事引发了企业名誉权危机。2024年9月3日,临时工(以下简称“被告”)因讨薪在原告公司大楼旁的公共道路上搭设雨棚、拉横幅、用扩音器喇叭循环播放讨薪内容,还将现场视频发布至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平台,视频定位设置在原告公司位置,并明确提及原告公司名称拼音缩写“XX”,配文指向“XX包工头甲拖欠工资”,引发了广泛的网络关注。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恶意诋毁企业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遂委托黄达民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删除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案件难点重重这起企业名誉权纠纷面临诸多挑战。被告主张其讨薪行为系合法维权,内容未捏造事实,主观无侵权恶意;网络传播的影响范围和企业的实际损失金额难以精确量化;被告与原告不存在劳动关系,欠薪主体为案外人,被告可能主张原告存在管理过错;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尚未实际支付,经济损失难以确定。黄达民律师的应对策略面对这些难题,黄达民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核心策略。首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被告与案外人形成劳务合同关系,原告并非付款义务主体,反驳了被告关于“原告对欠薪存在过错”的抗辩。其次,系统固定侵权证据,通过公证保全被告发布的微信朋友圈、抖音视频内容及传播数据,固定现场维权行为的影像资料,统计视频浏览量(累计7000次以上)、点赞数(100次以上)等传播数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再者,论证名誉侵权构成要件,从行为违法性、主观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方面,驳斥了被告“正当维权”的抗辩。最后,合理主张赔偿范围,主张律师费作为维权合理支出,虽尚未支付但属于必然发生费用,综合考虑侵权情节、传播范围、持续时间,主张经济损失赔偿。胜诉彰显法律力量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采纳了黄达民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删除其抖音账号、微信账号发布的有关原告的所有信息言论及视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抖音账号、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向原告赔礼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查,发布后至少十日内不得删除;如被告不履行,法院将选择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判决主文,费用由被告负担;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元;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负担。这起案件不仅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名誉权,也为类似的企业名誉权网络侵权纠纷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它警示着劳动者应通过合法途径讨薪,企业在业务外包过程中应加强对承包方用工管理的监督,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在复杂多变的法律纠纷中,像黄达民律师这样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无疑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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