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太原,王铁军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与赞誉。他身兼数职,在不同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为法律事业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多重职务,责任在肩王铁军律师现为北京市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疑难复杂案件部部长。作为合伙人,他参与律所的管理与决策,为律所的发展出谋划策;担任疑难复杂案件部部长,意味着他要带领团队攻克各类复杂,难题,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服务。此外,他还担任山西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治研究会理事,积极参与学术研究与交流,为建设工程领域的法治发展贡献智慧。同时,他还是太原市某生态贸易有限公司、太原市某商贸广场有限公司、太原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等企业,顾问,为企业的日常运营提供全方位,支持,防范法律风险。在过往的经历中,他曾担任北京市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积极组织和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他还曾担任北京市某劳务建筑公司、山西省某政府旧城改造项目、朔州市某银行改制不良贷款清收项目等,顾问,积累了丰富的政府与大型项目服务经验。专业背景,实力保障王铁军律师是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部队退伍后,他在法院系统工作了十年,这段经历让他不仅精通诉讼程序,更深刻理解司法裁判逻辑与价值导向,积累了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他拥有5年的律师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140120********07,服务地区主要为山西太原,办公地址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中环金座19层的北京市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他的专业领域广泛而精深,尤其在婚姻家事与遗产继承、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刑事辩护以及执行异议与复议等业务板块拥有突出专长。他以“专业、务实、高效”为执业准则,善于处理法律关系复杂、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他思维严谨,作风扎实,能够迅速厘清案件脉络,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并制定系统性、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典型案例,彰显风采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在张某(化名)爱与朱某(化名)军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王铁军律师担任上诉人张某(化名)爱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他协助当事人梳理婚内财产证据、明确财产分割法律依据,重点主张家暴情形下的无过错方权益。最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支持部分上诉请求,判令朱某(化名)军向张某(化名)爱支付40万元,并维持两处房产的使用权分配方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知识产权纠纷:守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赵某(化名)滨诉陕西某(化名)出版社、南京某(化名)书局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王律师作为原告赵某(化名)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梳理权利证据、固定侵权事实,有效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认定出版社构成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并支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8000元。执行行为异议之诉:解除房屋查封案外人梁某(化名)威执行行为异议之诉中,王铁军律师接受案外人梁某(化名)威的委托,协助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执行异议。最终,法院认定查封行为无法律依据,裁定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刑事案件:争取从宽处罚在石某(化名)花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中,王铁军律师担任被告人石某(化名)花的辩护人。他结合案件事实,提出石某(化名)花主观无犯罪故意、相关证据存在瑕疵等辩护意见,同时强调其具有主动到案、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宽情节。最终,山西省某人民法院认定石某(化名)花构成寻衅滋事罪,采纳相关从宽处罚意见,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经济纠纷:确保债权有效实现王某(化名)红诉韩某(化名)、付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王铁军律师担任原告王某(化名)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他深入梳理关键证据,并依据不同时期的利率保护上限进行清晰,适用与计算。针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他当庭提交催收录音,成功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确保了债权未过时效。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债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助力企业胜诉鄂尔多斯市某(化名)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达拉特旗某(化名)镇人民政府、某村民(化名)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及发回重审程序,王铁军律师代理原告最终取得胜诉。他通过系统梳理相关证据,精准界定各方权责,成功反驳被告已超付工程款的抗辩。法院最终判决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83229.22元及相应利息,有效维护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王铁军律师凭借其多重职务所赋予的责任与担当,以及扎实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法律领域不断前行,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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