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签了定金合同后,在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定金可以退,且应当双倍返还。此外,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定金也应当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核心分析: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的关键在于收受定金方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使合同未订立,定金应退,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实务建议:若因收受定金方违约,要注意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对方未履行的相关记录等。若是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政府部门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等。可先与对方协商定金退还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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