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肇事逃逸后,一般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的责任。如果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核心分析:首先,逃逸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及事故处理中的义务。逃逸方破坏了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导致责任认定困难。若事故发生后一方逃逸,就打破了正常的责任认定流程。一般情况下,逃逸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其行为对事故处理造成阻碍。但如果能证明对方也有过错,可适当减轻逃逸方责任。关键在于是否能提供对方过错的证据。实务建议:事故发生后,受害者或目击者应立即报警,尽可能保留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警方会通过现场勘查、询问证人等方式调查事故情况。逃逸方被查获后,警方会根据证据确定责任。受害者可向警方提供对方过错相关线索。若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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