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家属可以探视。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家属有探视的权利,被拘留人有遵守会见管理规定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家属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于会见区探视。律师会见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实务建议:家属前往探视时,提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律师探视,律师需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文件。按照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前往会见区。可提前与拘留所联系,了解具体的探视流程和要求,避免因不清楚规定而耽误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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