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想争夺回离婚后归男方的孩子抚养权,需有法定的变更情形,并通过合法程序争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核心分析:首先要明确自己符合上述法定变更情形之一。若符合,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因伤残无力抚养的鉴定报告、对方虐待孩子的证据等。孩子已满八周岁的,要证明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双方权利义务方面,你有争取抚养权的权利,对方有配合变更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要有符合法定变更的事实及证据。实务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孩子的意愿声明等。可先与男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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