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企业破产时,应先清偿员工工资。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法律明确规定员工工资等具有优先受偿权,以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 权利义务:员工有获得工资的权利,企业破产时需依法保障该权利。 关键要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并存在欠付员工工资及外债的情况。实务建议: 员工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 管理人会对债权进行审核确认。 按照法定清偿顺序,先以破产财产支付员工工资等,剩余财产再用于偿还外债。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按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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