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债权转让自转让协议生效时起,债权人就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核心分析: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通知债务人是使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产生效力的关键步骤。债权人有通知债务人的义务,若未通知,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行为依然有效,新债权人无法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通知的方式并无严格限制,口头、书面等均可,但需确保债务人知晓债权已转让的事实。实务建议:债权人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尽快通知债务人,可采用书面通知并留存送达凭证,如快递回执、邮件签收记录等。若通过口头通知,最好有第三人在场见证或通过电话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一旦通知债务人,要确保通知内容明确,包括债权转让的事实、新债权人的信息等。如果债务人对债权转让有疑问或异议,债权人应及时沟通解释,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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