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格式合同是指一方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核心分析:格式合同由一方预先拟定,体现了拟定方的意志。订立时未与对方协商,相对方处于被动接受地位。关键在于是否为重复使用而拟定以及有无协商过程。实务建议:订立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注意格式条款部分。若对格式条款有疑问,要求对方进行解释说明。若发现格式条款明显不公平,可与对方协商修改,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部门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