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胜诉:罗海华律师助力当事人维权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对公平正义的追寻,每一次代理都是律师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的展现。罗海华律师,一位在广西柳州法律界深耕近二十载的资深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办理了众多案件,赢得了广泛的信赖。下面让我们走进罗海华律师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感受他在案件中的专业表现。 律师简介:专业与责任并存罗海华律师,1976 年 10 月 16 日出生,籍贯湖南湘乡,1996 年定居广西柳州。他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律本科专业,现为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 14502200810731247,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罗海华律师主攻离婚、交通事故索赔、刑事辩护、借贷债务纠纷、房产及合同纠纷等领域,兼具企业法律顾问经验,秉持“亲力亲为办实事”的理念,成功办理各类案件两千余起。他曾荣获“柳州优秀律师”称号,多次获评柳州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还担任广西律协复查委员会委员、柳州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积极参与行业建设。 案件缘起:恋爱借款引发纠纷A 与 B 于 2022 年 5 月相识,曾是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B 以资金周转、办事、家人生病等各种理由多次向 A 借款。A 通过微信转账、现金等方式陆续向 B 支付款项。由于借款较为零散,双方并未签订借条。后来经过核算,在 2022 年 6 月 14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期间,A 向 B 出借款项共计 239146 元,B 偿还了 22379 元,尚欠 216767 元。A 多次要求 B 返还借款,但 B 拒绝偿还。无奈之下,A 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罗海华律师作为 A 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庭审过程:被告未到庭,认可欠款事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 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作答辩。然而,在 2025 年 12 月 3 日,法院对 B 进行询问时,B 明确表示对 A 的诉讼请求没有异议,认可尚欠 A 借款本金 216767 元。 案件结果:胜诉彰显专业能力2025 年 12 月 10 日,某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B 认可尚欠 A 借款本金 216767 元,所以对 A 主张 B 偿还借款本金 216767 元的诉请予以支持。关于逾期还款利息,B 未偿还借款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 A 的资金占用损失,A 自愿主张从立案之日(2025 年 11 月 7 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逾期还款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也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 B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 A 借款本金 216767 元及逾期还款利息(以借款本金 216767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11 月 7 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 2276 元,由 B 负担。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胜诉,不仅为当事人 A 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再次体现了罗海华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多变的案件情况时,罗海华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罗海华律师将继续以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