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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禹铭律师破民间借贷迷局,为当事人赢回应有权益

2026.05.30债权债务6人浏览

专业律师助力民间借贷纠纷公正解决
在法律案件的处理中,专业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苏禹铭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毕业于武汉大学本科,拥有执业证号 1420**********680,具备超二十六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他是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担任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理事和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在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与重大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卓越。下面我们来看他处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借款纠纷缘起
2012 年,李某(化名)、马某(化名)、张某(化名)合伙开煤矿,因资金需求向付某(化名)的母亲借款 200 万元,并约定了利息。付某母亲将款项转账至煤矿账户,煤矿出具收条并备注为借款,不过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后来,2016 年因政策原因煤矿进行整合,李某等人将煤矿卖给某能源公司,但该公司未按合同支付购矿款。李某等人与该能源公司打了几年官司,进入执行程序后,该能源公司被宣告破产。到了 2023 年,付某的母亲不幸离世,付某找李某索要借款却无果,于是委托苏禹铭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借款本息。

诉讼主体与证据梳理
由于借款时间较长,出借人离世,付某作为继承人成为合格的诉讼主体。付某母亲离世前将银行转账凭证和收条交给了付某,这些成为重要证据。苏禹铭律师找到李某了解情况,得知虽然煤矿已出售,但合伙人之间并未清算,所以认定李某、马某、张某应当作为共同被告共同偿还该笔借款。

庭审争议与判决结果
庭审中,张某辩称对借款事项不知情,还称煤矿已转让给某能源公司且该公司已破产,自己不应承担偿还责任。然而,张某对付某提交的证据真实性无异议,对合伙事项也无异议。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支持了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李某、马某、张某共同偿还借款本息。

这起案件中,苏禹铭律师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案件洞察力,在复杂的案件情况中准确把握关键信息,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将当事人的诉求放在首位,在处理案件时理性、沉稳、坚韧,善于从复杂案情中锁定焦点,制定出有效的诉讼策略。无论是在民商事争议解决还是刑事辩护领域,苏禹铭律师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相信在未来,他会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为更多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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