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打仗构成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拘留的时间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核心分析:首先,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其次,公安机关需在规定时间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有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的权力。关键在于是否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实务建议:公安机关会依据案件情况决定拘留时间。家属若想了解情况,可向办案机关询问。若认为拘留不当,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收集证据由公安机关负责,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之后继续侦查,最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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