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法院调解时被告不来,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尝试再次通知被告,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里虽未明确提及缺席调解,但缺席判决的规定在调解程序中有一定参考性。核心分析:法院有依法通知当事人参与调解的义务,会尽量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被告有义务按照传票要求准时到庭参与调解。若被告无故不到庭,可能会导致调解无法顺利进行。关键构成要件在于传票合法送达被告,且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实务建议:法院应确保传票准确送达被告,可通过多种送达方式,如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对于被告不来的情况,记录好相关通知过程及被告未到庭的情况。若被告不来,根据案件情况考虑是否继续调解。若调解无法继续,可及时转为审判程序,按照缺席审判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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