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开庭时当事人不来,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遵循民事诉讼中关于当事人到庭义务及缺席处理的规定。权利义务:原告有按时到庭参加诉讼的义务,否则可能面临按撤诉处理;被告同样有到庭义务,不到庭可能被缺席判决。关键构成要件:需有传票传唤,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实务建议:法院会提前送达传票,当事人应留意传票内容并按时到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要及时与法院联系并说明理由,申请延期审理等。对于原告,若不想按撤诉处理,应合理安排时间,准时参加庭审;被告若不应诉,放弃答辩权利可能导致不利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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