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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怎么认定的什么情况不认定为工伤

2026.05.17劳动纠纷5人浏览

法律解答: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属于工伤;而职工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核心分析:工伤认定需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要素。认定工伤有利于保障职工权益,单位有义务及时申报。不认定工伤的关键在于职工存在故意犯罪等法定排除情形。
实务建议: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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