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一位经验丰富、备受瞩目的律师——刘伟律师,他就职于北京两高(天津)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教育背景,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同时还拥有河北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他执业年限长达8年,执业证号为11201201910117499,服务地区为天津市南开区,联系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鲁能国际中心16层1608—1609室。刘伟律师的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务等多个方面。他曾担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及财产保险涉诉理赔等事务,出庭诉讼达300件以上,积累了丰富的财产保险法律知识和保险诉讼实务经验。他还曾在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担任书记员,熟悉法院审理案件的裁判思路,积累了法律实务知识和人脉资源。此外,他曾任秦皇岛秦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法律顾问,办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在建筑施工合同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他曾任河北五纬律师事务所律所副主任、合伙人,负责实习律师指导和培养等工作,强化律师团队合作。同时,他还是河北省工会系统法律服务团成员以及承德市双桥区中兴路社区法律援助顾问律师,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和社区普法工作。刘伟律师自2011年法律执业以来,亲自办理了刑事、民事、劳动仲裁等法律领域一千余件案件,包括刑事辩护、机动车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家庭婚姻继承、建设施工合同、借款纠纷、公司事务、债权债务等,积累了极为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实务经验。在他办理的众多案例中,有一起涉及诈骗惯犯的案件格外引人注目。被告人张三(化名,女)自2016年起,因犯诈骗罪多次被不同法院判处刑罚,刑期在数次“数罪并罚”中累计叠加。至本次案发前,她已被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在此背景下,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就张三在2017年实施的一桩旧案提起公诉。指控称,张三当时虚构认识“某军区司令员刘某某”,能为其朋友李四(化名)的弟弟王五(化名)安排工作,通过中间人赵六(化名),骗取了李四85000元。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本案审理时,张三此前所犯系列诈骗罪已使其总刑期达到二十年“封顶”状态,此次审理的是其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发现的“漏罪”。平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张三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张三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将此刑罚与前罪(即2024年已判处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三万元。责令张三退赔被害人李四被诈骗款项85000元。刑期自2025年7月2日起至2045年6月26日止。这意味着,虽然本次新罪增加了罚金数额,但因其前罪总刑期已达有期徒刑的最高限度二十年,故合并执行刑期未再延长,仍为二十年。刘伟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辩护能力和专业素养,为维护法律公正和当事人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