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端宁律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拥有16年丰富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501201010267878,服务地区为南宁。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研究生学历。在法律领域,韦端宁律师担任着众多重要职务,如南宁市律师协会第六、七届教育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刑法研究所研究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南宁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经济犯罪、金融犯罪、公司犯罪以及海关商检。容留、介绍卖淫罪罪轻辩护案例本案被告B与同案人C被指控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自2023年3月起,B与C在某市某区共同开展网络介绍卖淫活动。他们通过购买手机、注册微信账号等方式联系卖淫女及嫖客,从中非法获利。案发时,公安机关在现场查获多名卖淫女及嫖客,并扣押了作案工具手机等物品。B因此被刑事拘留并逮捕,随后委托韦端宁律师作为其辩护人。韦端宁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B,并对案件事实展开深入分析。他发现,虽然B参与了介绍卖淫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且非法获利金额未达“情节严重”标准。同时,B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展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在审判阶段,韦端宁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详细辩护意见。他指出,B在共同犯罪中并非主犯,非法获利金额少,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而且B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审理认定B犯容留、介绍卖淫罪。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作用、非法获利金额较少及悔罪表现等因素,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案人徐某也因类似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韦端宁律师总结此案成功辩护的关键在于准确评估B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全面考量其非法获利金额和社会危害性。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积极与法院沟通,并提交针对性辩护意见,为B争取到从轻处罚结果。此案提醒我们,处理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案件时,要严格区分主从犯,充分考虑被告人具体作用、非法获利金额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确保定罪量刑公正合理。对于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的被告人,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体现法律宽严相济政策。韦端宁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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