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凯律师,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律专业,获学士学位,现执业于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执业8年来,常凯律师办理了大量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部分经典案例。一、宋某某(化名)猥亵儿童案:多方努力获缓刑这是一起典型的嫌疑人系已满十六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案件,多名受害人系幼女。常凯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及时会见当事人并与办案机关沟通,当即确定了争取受害人谅解的辩护思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常凯律师全流程参与受害人谅解程序。他始终认为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本案的证据不充分。经过不懈努力,受害人方的态度从最初的拒绝谅解转变为最终成功谅解。凭借当事人取得谅解这一重大从轻情节以及多个其它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宋某某(化名)被判处缓刑,为这个年轻的嫌疑人争取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二、缅北王某某(化名)案:多罪名辩护获重大成果缅北王某某(化名)等30余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多个罪名。委托人系该犯罪团伙组织领导者。常凯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联系办案机关并会见当事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他第一时间去阅卷,面对多达数百册的卷宗材料,投入大量时间仔细查阅。结合会见当事人的情况,他向检察机关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当事人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名,其它多个罪名也均不构成。进入审判阶段后,先后经过多次庭前会议,经历管辖异议、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常凯律师始终坚持多个罪名不构成的辩护思路。最终,历时两年半,案件取得重大辩护成果,检察机关坚持的涉黑罪名被去掉,还有多个其它罪名也未被认定。三、牛某某(化名)诈骗案:成功促使公诉机关撤回公诉这是常凯律师早期参与办理的公诉机关撤回起诉的案例。犯罪模式为零首付购车模式,因某些原因司法机关立案。常凯律师介入后,及时会见嫌疑人并进行阅卷。他长时间反复查阅案卷,整理阅卷笔录并制作案件关键节点人物导图,最终摸清案情并制定出无罪辩护的思路。经过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案件、交换意见并出具多个法律意见书及辩护词,最终公诉机关迫于压力撤回公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焦某某(化名)强奸案:法定刑下量刑这是一起典型的幼女同意型强奸案,受害人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根据法律规定强奸幼女本身就是强奸罪的从重情节。但常凯律师经过努力争取,最终让当事人认罪认罚,在法定刑三年以下量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处罚。常凯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尽心尽责,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不仅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和素养,还多次参与政府部门、行政主管机关、律师协议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宪法日宣传活动以及村居顾问法制宣讲。未来,他将继续秉持“客户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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