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受贿和滥用职权能并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受贿与滥用职权若构成数罪,应依据此条并罚。核心分析: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当一个人既实施了受贿行为又实施了滥用职权行为,且两者符合不同犯罪构成时,应数罪并罚。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对于受贿,需收集行贿受贿双方的交易记录、财物往来凭证等;对于滥用职权,要收集相关决策文件、处理公务的记录等能证明其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证据。向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负责对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法律程序:监察机关调查终结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法院依法审判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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